硫磺·三环唑PD20090925
- 登记证号
- PD20090925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宜宾川安高科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5%
硫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本产品在水稻孕穗期以及破口期施药,可取得较好的防效,每隔7~10天施药一次,连续2次,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在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产品是硫磺与三环唑复配的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同时有良好的扩散性,使用后附着力强,耐雨水冲刷,药效可充分发挥。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2、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 、葡萄敏感,应按登记作物使用。 3、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中毒症状:对皮肤、粘膜和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