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辛硫磷PD20090912
- 登记证号
- PD20090912
- 农药名称
- 氯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志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5%
辛硫磷2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期施药,应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氯氰菊酯与辛硫磷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具有杀虫、杀卵活性,持效期长,本品具有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杀虫特点,对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高粱、黄瓜、菜豆、甜菜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如不慎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按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治疗原则处理。①迅速清除毒物。切断毒源,立即撤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甲,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口服中毒者,应 立即催吐、洗胃,尽快清除胃内毒物。 ②可用阿托品和用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等物品同贮同运。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2、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