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丁锡PD20090895
- 登记证号
- PD20090895
- 农药名称
- 苯丁锡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运城绿康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丁锡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1、应避免在低温时使用,于若螨盛发期或达到防治域值时开始施药。 2、在气温稳定22℃时,红蜘蛛发生为害初期;春秋季节平均每叶有虫2-3头,夏季3-4头时,或卵量低时用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该产品是一种非内吸杀螨剂,触杀作用较强,对有机磷和有机氯有抗性的害螨对其不产生交互抗性。对幼螨和成、若螨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请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按农药使用规则进行操作,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 3、.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鱼塘、蚕室、桑园附近、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严禁污染鱼塘、河流、饮用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2次。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本品属剧烈神经毒物。中毒后头痛、头晕、多汗;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难 ,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 2、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急救。误服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无特殊解毒剂。 3、预防治疗,应防止脑水肿发生;严禁大量输写血。 4、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