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福美双PD20090886
- 登记证号
- PD20090886
- 农药名称
- 甲霜·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四友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霜灵10%
福美双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苗床 | 苗期立枯病 | 667-2000克/亩 | 浇洒床土或秧苗喷雾 |
1. 在作物发病初期,将本品加水稀释800-1000倍叶面喷雾。 2.避免在高温或大风天气施药,遇雨天补喷。
本品为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和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作用。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并随植物体内的水分运转而转移到植物的各器官,对苗期立枯病有很好的疗效。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若与其它药剂混用,请先试验。 3.配药及施药时,避免接触药液,操作时穿长袖衣及长裤,戴橡胶手套,着靴子及鞋,戴口罩,避免吸入雾液或尘埃。施药时不能进食、饮水、抽烟,施药后及时洗脸和手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催吐,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及避光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运同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