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90879
- 登记证号
- PD20090879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国润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35%
- 备注
-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5%
丁草胺3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00-120克/亩(南方地区) | 毒土法 |
1、一般在水稻移栽后5-7天是施药的最佳时期,加细沙土30公斤,拌均后均匀撒施于稻田中,施药时避免药物飘移到油菜、大豆、花生等对本品敏感的作物上。 2、施药时田间要保有3-5厘米浅水层,施药后保持5-7天,忌断水干田或水层淹没苗心叶。 3、漏水田、弱苗和病苗田使用时应谨慎。
本品能是一种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药剂通过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 传导到杂草全株各部位。由磺酰脲类和酰胺类复配而成的除草剂。对水稻移栽田的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及稗草都有优良的防除效果,如:鸭舌草、矮慈菇、节节菜、陌上菜、鳢肠、猪殃殃、繁缕、碎米荠、播娘蒿、荠菜、大巢菜、藜、稻槎菜、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千金子、牛王草、稗草等。
1、本品只能在水稻移栽田使用一次。 2、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避免因随意加大用量造成药害。 3、施药时要穿防护衣服,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如污染应及时清洗。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和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手、脸和裸露部位。 4、对鱼有毒,不能用于养鱼的稻田,施药后的田块避免向鱼塘排水。 5、施药后及时、彻底地清洗药械,废水残液不得污染鱼塘、池塘及水源。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刺激症状,若沾染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 2、误食者立即催吐,并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1、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光照、雨淋。 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贮运过程中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等混放,避免强烈撞击及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