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0862
- 登记证号
- PD20090862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一年生杂草亩用本产品183-300克,用清水将本剂稀释200倍后,兑水30-40千克,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多年生杂草亩用本产品300-366克,用清水将本剂稀释200倍后,兑水30-40千克,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2. 本品在柑橘园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一般杂草喷施后7-10天开始见效。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喷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4.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要酌情增加用水量。 5.药液勿喷到作物,以免药害。棉田行间、稻田田梗喷施时,应加防护罩。
本产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用于防除柑橘园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1)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药液应该用清水配制,兑入泥浆水时会降低药效。 2)草甘膦对金属有腐蚀性,在贮存和使用时应使用塑料容器 。 3)按照农药田间操作规程施药,开启包装物时小心旋开瓶盖。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误服,请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不要自行引吐,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如不慎溅及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或不适感觉,请医生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在储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热源,装卸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草甘膦含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