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脲PD20090858
- 登记证号
- PD20090858
- 农药名称
- 除虫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脲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金纹细蛾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 本品应于金纹细蛾低龄幼虫期或卵期进行施药,喷药时注意树冠内外枝干和枝条叶片需全部均匀着药。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可以防治对有机磷、氨基甲酸脂、拟除虫菊酯等杀虫剂已产生抗药性的害虫。速效性较好,在推荐使用浓度下施药对作物安全,持效期10-15天。对苹果树金纹细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该药剂不能与铜等碱性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 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本品对眼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到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应将患者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