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PD20090831
- 登记证号
- PD20090831
- 农药名称
- 扑·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0%
扑草净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50-30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于作物播后苗前全田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
本剂是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能防除玉米、花生田一年杂草。
1. 作物出苗后严禁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称量应准确,喷施要均匀,不可漏喷、重喷。 3. 施药前后,土壤应保持湿润,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 4. 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不宜使用。 5. 使用时应带口罩,穿防护衣服,并背风施药。施药进切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 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7.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症状。 急救措施:如溅入眼睛或粘染皮肤,应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放于阴凉干燥仓库中。不能让儿童触及本品。不能与种子、化肥、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远离高温、明火及儿童存放,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