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0830
- 登记证号
- PD20090830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1.在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使用制剂150-300克/公顷均匀喷雾。2.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作用方式为内吸、触杀、胃毒,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体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
[1]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毒性高,施药时注意避开蜜源作物及桑蚕养殖区。 [2]对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注意不要污染水体。 [3]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4]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和使用本品。
中毒症状: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毒性低,无全身中毒报道。 急救措施:如不小心接触皮肤或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反复多次直至无不良反应。如误服,请尽快携带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