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0816
- 登记证号
- PD20090816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地下害虫 | 4000-8000克/亩 | 沟施 |
1.在花生播种时按使用量进行沟施。 2.本品见光易分解,应于上午10时前或傍晚施药。 3.本品对瓜类、菜豆、甜菜、高粱、玉米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剂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本产品是一种高效低毒有机磷杀虫剂,杀虫谱较广,击倒力较强,用于花生地下害虫的防治。
1.本品在花生每个生长季节最多使用一次。 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在使用、运输、贮藏中应严格遵守低毒农药的安全操作规程。 4.施药人员都应佩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等防护用品,坚持每天更换一次。 5.施药人员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施药时不准吸烟、进食,药后立即洗手、洗脸。药后立即洗脸洗手。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对蜜蜂、鸟、鱼类等有毒,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痉挛、视力模糊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