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0792
- 登记证号
- PD20090792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9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80-10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2、施药时地面应土细而平整,水系疏通,及时排除田间积水。 3、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本剂是酰胺类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夏玉米田中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本产品在土壤中持效期在8周以上,每季度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3. 未使用过本品的地方、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4.本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远离饮水、河流、池塘及粮食和饲料。 5.施用工具用毕后要及时清洗干净。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从速就医;如不慎吸入则立即转移至通风处。若误食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催吐或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并保持通风。 2、在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严格避免污染饮水、粮食、种子或饲料。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