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PD20090787
- 登记证号
- PD20090787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19%
吡嘧磺隆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80-120克/亩(南方地区) | 喷雾 |
1. 水稻稻苗扎根后,稗草1.5叶期以前(播后2-4天)施药。 2. 亩用量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施药田面要平整,喷药前先排干田水,用药时田板保持湿润状态,田沟内要有浅水层。施药一星期内,保持田间湿润状态,以防止降低除草效果;严禁田水淹没秧苗心叶,以免药害。 3. 播种稻谷必须先催芽,盲谷播种不宜使用。“水稻扎根后”与 “稗草1.5叶期以前”施药是水稻安全有效的两个必要条件。 4. 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5.本品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阻止杂草体内氨基酸的生物合成,是一种选择性的水稻直播田除草剂。
1.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 本品只适用于水稻,严禁用于其它作物;防止药剂与其它作物或树木接触,以免药害。 3. 不可将施药后的田水排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造成药害。 4. 气温低于12℃时,严禁使用本品。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