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井·杀虫单PD20090753
- 登记证号
- PD20090753
- 农药名称
- 吡·井·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6%
- 登记证持有人
- 渭南东旺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4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井冈霉素7.8%
吡虫啉1.2%
杀虫单3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20克/亩 | 喷雾 |
1、防治二化螟在螟卵孵化始盛期施药,防治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2、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层3-6厘米。3、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比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复合杀虫、杀菌剂。本品是一种防治水稻二化螟、飞虱和纹枯病的优良药剂。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任何东西,是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如稍有结块,不影响防效。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或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杀虫单中毒可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且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在使用过程中,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沾染,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请立即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洗胃时请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一起存放,应密封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请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雨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