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0750
- 登记证号
- PD20090750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6.7-10克/亩 | 喷雾 |
1、在低龄若虫高发期喷施处理,每隔3-7天施药一次,连续用药2-3次。 2、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与其它不同类型的药剂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对水稻/稻飞虱效果明显。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保护性衣物、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 3、开花植物花期、桑园蚕室附禁用,勿使施药后的田水排入开放水源,避免在鱼塘水源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发展。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