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0725
- 登记证号
- PD20090725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康拓森(驻马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康拓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盲蝽蟓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1.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盛发期施药,以后视虫情发生情况,7天后可再施药1次。 2.喷雾要均匀周到。 3.安全间隔期为14天。
马拉硫磷是非内吸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 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 用于防治棉花盲蝽蟓。
1.对蜜蜂源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3.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施药后及时洗手脸。 4.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和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2.本品应 “远离儿童”,上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