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苏云PD20090683
- 登记证号
- PD20090683
- 农药名称
- 杀单·苏云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3.1%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武汉武隆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63.1%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苏云金杆菌0.5%
杀虫单62.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46-70克/亩 | 喷雾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杀虫单和苏云金杆菌的复配制剂,具有破坏害虫神经系统及消化系统的双重作用。具有触杀和内吸作用,可以透叶传导,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本品在正常使用技术下,对作物相对安全。
1.水稻田施药时保持浅水层3-5天。 2.本品对、鱼、蜂蚕高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3.施药后遇大雨需重施。 4.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5.不宜在棉花、烟草、某些豆类上使用,马铃薯对杀虫单敏感。 6.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9、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后及时把病人送到医院急救,并带上标签,以苏打水洗胃,可用阿托品解毒,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皮肤接触或眼睛溅入,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1.本品应贮藏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能与饮料、食品、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2.存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在贮运中应远离火源,严禁曝晒和雨淋。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