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PD20090676
- 登记证号
- PD20090676
- 农药名称
- 苄·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农格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14%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山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0.8%
苄嘧磺隆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6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药土法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若施药后遇大雨,及时排水。
本品为苄磺隆和乙草胺复配的除草剂,属磺酰脲类,与酰胺类复配的除草剂,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为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的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又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可有效地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1.本品每季在水稻上最多使用1次 2.秧田,直播田,弱苗,倒苗,工厂化育苗,短秧龄苗移栽田,杂交稻制种母本田,漏水田,串灌田等不可使用。 3.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慈菇等水生蔬菜田。 4.稻田露水未干补课施药 5.严禁使用喷雾法施药。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若发现中毒症状,立即用清水催吐并带标签送附近医院救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及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仍有不适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等同贮同运。并醒目标明“远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