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187-94
- 登记证号
- PD187-94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日产化学株式会社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稗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或喷雾 |
| 水稻 | 莎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或喷雾 |
| 水稻 | 阔叶杂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或喷雾 |
1.使用时期:在水稻移栽、抛秧后3-8天;直播田及秧田在水稻播种后3-10天使用。 2.防除三棱草:在第一次用药后仍有三棱草时,可在第一次用药后15-20天(在三棱草露出水面以前),每亩用本剂10-15克补施一次,可防除三棱草。使用方法:毒土(砂)或喷雾。 3. 田间管理:施药时水层为3-5厘米,保持5-7天。 4.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
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和多年生阔叶草,莎草(三棱草等)和幼龄稗草,包括野慈姑(驴耳菜),眼子菜(水上漂),四叶萍,狼巴草,母草,节节菜,鸭舌草,雨久花(兰花菜),萤蔺(水葱),牛毛毡,泽泻(水白菜),水莎草,异形莎草,三棱草和稗草等。
1.用药前,应详细阅读标签和说明书。 2.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3.在施药、排水时注意不让本品飘移到阔叶作物上。 4.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分。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万一误服时,应大量饮水,催吐并送医院诊治。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本剂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