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0653
- 登记证号
- PD20090653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地下害虫 | 5000-8000克/亩 | 撒施 |
在花生播种时或在地下害虫低龄幼虫期每亩按推荐剂量加细土20公斤左右撒在花生沟内或根基部,施药后加土覆盖,因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施用时易在傍晚或夜间沟施。
本品是一种优良的地下害虫处理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在土壤中较稳定,持效期较长,防治花生地下害虫效果较好。
1、用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和胶鞋等防护用品,严防药剂沾染眼睛和接触皮肤。2、用药后应将手和裸露皮肤用肥皂清洗干净。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5、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禁止在上述作物上使用。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肌肉震颤、昏迷、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惊厥等。 急救措施:1.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避光,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