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90651
- 登记证号
- PD20090651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聊城赛德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3-3.75克/亩 | 喷雾 |
1.在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对蚜虫有优良的防治效果。 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持效期较长,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作用,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蚜虫防治较好。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根据蚜虫发生量大小可酌情增减用药量。
1.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和装卸时应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