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辛硫磷PD20083046
- 登记证号
- PD20083046
- 农药名称
- 氯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5%
辛硫磷1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2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棉铃虫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施药,效果最佳。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喷药要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本产品是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引起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也可洗胃,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