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畏·辛硫磷PD20082864
- 登记证号
- PD20082864
- 农药名称
- 敌畏·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沙隆达植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批准日期
- 3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10%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红蜘蛛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 红蜘蛛初发期,蚜虫、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3.本品含有敌敌畏和辛硫磷,对高粱、月季花、黄瓜、菜豆和甜菜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产品为敌敌畏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一定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棉铃虫和棉红蜘蛛。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严禁施药区放牧,以免中毒。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或随意丢失,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中度会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等,严重会出现昏迷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镜,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 、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本品贮存时保持干燥,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混放。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严禁烟火。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