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氯氰菊酯PD20090612
- 登记证号
- PD20090612
- 农药名称
- 氟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氯氰菊酯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1、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防治,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
氟氯氰菊酯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和熏蒸作用。本品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低毒,但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4、施药后要立明标志,以免人、畜进入或误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大量接触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眼睛和皮肤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移离现场。 3、误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4、无特殊解毒剂,可送医院对症治疗。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倒置存放。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