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90597
- 登记证号
- PD20090597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科威拜沃(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3月2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拜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6.4-35.2毫升/亩 | 喷雾 |
在油菜田杂草3-5叶期喷施,对茎叶进行均匀喷雾。
本品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是一种选择性的旱田处理剂,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较高的选择性,对阔叶作物上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1、本产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不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