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90544
- 登记证号
- PD20090544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5-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效果较好。 2. 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性传导型苗后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的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 3.施药时请远离蜜蜂、水生生物、家蚕和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作物喷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2.若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皮肤接触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尚无特效解毒剂。 3.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