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辛硫磷PD20090540
- 登记证号
- PD20090540
- 农药名称
- 三唑·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0%
辛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末期,二化螟卵孵化盛期,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7天。
本品是中等毒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良好的效果,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1.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 本品中辛硫磷易光解,喷雾时注意防晒。 3. 对番茄,瓜类作物敏感,喷药时注意避开。 4. 蜂场、桑园、蚕场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马上排入鱼塘等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鸟类保护区禁用,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药液,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如中毒,要及时就医,误服要催吐、洗胃。对症治疗。解毒剂可用阿托品。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避光、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