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PD20090532
- 登记证号
- PD20090532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2.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甲氰菊酯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70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红蜘蛛 | 100-120克/亩 | 喷雾 |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于卵孵盛期到2龄幼虫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2、防治棉花红蜘蛛于成若螨发生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3、防治棉花棉铃虫于卵盛孵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
本剂为阿维菌素和甲氰菊酯复配产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棉花上的害虫害螨具有较好的效果。
1、棉花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萝卜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2、该药对作物无内吸作用,要求喷药均匀周到。3、对鱼、蚕、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4、不要与强碱性农药混用。 5、稀释时,戴保护眼罩(至少戴眼镜),戴手套。喷药时,应尽量避免与药液接触。喷药后,请用肥皂把露在外面的脸、手和腿洗干净,用清水漱口。 6、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 7、用药后的空瓶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并集中处理。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休克。 2、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甲氰菊酯中毒,则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3、如药液溅入眼中,将眼睑翻开,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立即冲洗。
本药剂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远离火源,远离儿童。按危险品要求运输。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