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菊酯PD20090530
- 登记证号
- PD20090530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爱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三龄幼虫始发期喷雾,注意喷雾均匀,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施药时要选早晚风小气温较低时进行,晴天上午9时到下午4时、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气温高于30℃时应停止施药。 3.喷液量因器械而定,以叶面喷洒均匀为准。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药效较迅速,对光和热较稳定,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效果较好.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叶菜上安全间隔期小青茶2天,大白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3. 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4.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河塘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周围禁用。 5.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禁止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溅到皮肤上,立即用滑石粉吸干,再用肥皂清洗;溅到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吸入中毒,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抢救及进行对症治疗。可使之呕吐;对失去知觉者给予洗胃,然后用活性碳制剂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