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0506
- 登记证号
- PD20090506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绿川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掌握在杂草3-5叶期用药。亩用本品183-366毫升兑干净清水30-40公斤对杂草进行定向茎叶喷雾。使用时必须防止将药液喷到作物的叶片及嫩枝上,以免产生药害。 2. 宜在晴天及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分布于杂草叶面上,以免影响药效。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2次。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药物通过植物绿色部分吸收而传导至全株,在植物体内干扰苯丙氨酸和酪氨酸的生物合成,并使细胞核内染色体失常。植物中毒先是地上叶片逐渐枯黄,继而变褐,地下部分腐烂,最后枯死。可防除柑桔园内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1. 不可与强酸及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2. 大风大雨天气不要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及时补施。 3.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后必须用清水洗手和洗脸。 4. 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 本品对多年生恶生杂草,如白茅,在第一次施药一个月后再施1次,才能达到根除的效果。 7. 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雾器,防止草甘膦危害其他作物。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 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 急救措施:尚无特效解毒剂,应送医院对症治疗。眼睛、皮肤接触:立即除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必须密封存放于远离火气之干燥阴凉处,远 离火源或热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