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灭草松PD20090504
- 登记证号
- PD20090504
- 农药名称
- 氟胺·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20%
氟磺胺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6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春大豆1-2片复叶、阔叶杂草2-3片复叶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人工喷雾每亩兑水10-30公斤,拖拉机喷雾每亩兑水20-25公斤。 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本产品是由氟磺胺草醚和灭草松原药复配而成的。二者混配后,可扩大杀草谱,提高除草效果。
1、大豆田套种敏感作物,不能使用此药。 2、在大豆田干旱等不良条件下喷药,叶面会受到一些伤害,严重时有暂时萎蔫,但在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 3、施药后的器械必须彻底洗净,不可在蔬菜和棉花田喷药,否则会对其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睛中度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中毒,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炭。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注意保护脑和肝脏。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