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甲霜灵PD20090492
- 登记证号
- PD20090492
- 农药名称
- 咪鲜·甲霜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万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霜灵2.5%
咪鲜胺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1:80-100(药种比) | 拌种 |
| 水稻 | 立枯病 | 1:80-100(药种比) | 拌种 |
1、用干种重5%的水将种表拌湿后加入拌种剂充分拌匀即可播种。浸种或催芽播种的,要沥尽种表多余水分后再拌药播种。 2、拌种必须均匀,不要随意改变用药量。 3、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 、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
本品为复配杀菌剂,为保护和治疗传导作用的杀菌剂,用于水稻拌种,防治水稻立枯病、恶苗病。
1、每季使用一次。 2、浸种后可以拌药,但拌药后不可以再浸种、催芽。 3、拌药的种子不得饲用或食用。 4、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干净防护服。用药时,请避免直接接触药液。使用完毕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6、本品对鱼有毒不可污染鱼塘 、河道或水沟。产品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 如药剂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后应该用肥皂水充分清洗干净。如误服本品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可服活性炭催吐,忌油类食物,禁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应避免阳光直射,在干燥阴凉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