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PD20090476
- 登记证号
- PD20090476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94%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9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萌前除草剂。有效成分通过植物的下胚轴、中胚轴和胚牙、芽鞘被吸收,根部能少量吸收。丙草胺进入植物体内以后干扰杂草体内蛋白质的合成及多糖核蛋白体的形成而影响杂草的光合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物损坏。 2、遇明火、高热可燃。库区内应设置消防水池和防火围墙,配备相应品种的消防器材。 3、万一着火后,灭火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地带。 4、发生小量泄露用活性面料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专用收集器回收,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使用本品应避免直接接触。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注意不要吸入口鼻,残液严禁倒入河流中。切勿误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该药液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