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0457
- 登记证号
- PD20090457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通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9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玉米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用水量40-60升/亩。 2、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土块及植物残渣。喷药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药效。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杂草的幼芽吸收,在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的合成。能有效防除玉米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活性高,喷雾时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 3、施药应在微风和无雨条件下进行,避免药液漂移伤害敏感作物。 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多汗、精神萎靡、怕动。 2、急救措施:①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②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③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酰胺类农药中毒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