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90442
- 登记证号
- PD20090442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0.5%
丁草胺1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300克/亩 | 毒土法 |
| 水稻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200-300克/亩 | 毒土法 |
1、水稻移栽后5-9天使用,以5-7天使用防效最佳。 2、用于直播田时,秧苗必须在三叶一心后施药,水层高度不能淹没秧苗心叶。 3、拌细土于无露水时均匀撒施,随拌随用,使用时田间应保持3-5厘米浅水层,水层高度不能淹没秧苗心叶,并保水3-5天,以后按常规方法管理. 4、不要用于漏水田、重沙田以及盐碱田。 5、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本品用于水稻田,能有效防除稗草、牛毛毡、野荸荠、碎米莎草、眼子菜、异型莎草(三棱草)、矮慈菇、陌上菜、四叶萍、鸭舌草、鲤肠、水苋菜等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带防护手套、口罩等。 3、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误服无解毒药,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 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