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乙草胺PD20090436
- 登记证号
- PD20090436
- 农药名称
- 精喹·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7.5%
精喹禾灵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 冬油菜田 | 阔叶杂草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冬油菜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药,用水30-40升/亩,施药时应细致、周到、喷足水量。
本品是冬油菜田专用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冬油菜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喷雾要均匀,水量要足,干旱田块宜在雨后或灌溉后施药;避免午时高温施药,因水分蒸发影响药效。 2、 一季油菜最多使用1次; 3、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4、清洗后的污水不可排入河塘、地下水源等水域,避免产生环境污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如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时用肥皂及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不慎误服,应多喝水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