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090433
- 登记证号
- PD20090433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青霉病 | 500-750倍液 | 浸果 |
※防腐保鲜处理应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较好防效。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虽然不具内吸作用,但它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
※本品用于柑橘浸果处理至上市前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地。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衣、手套、口罩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手和脸。 ※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应随便丢弃,也不可挪作他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疼、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如沾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清洗干净,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清洗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存。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避免污染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