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三唑磷PD20090428
- 登记证号
- PD20090428
- 农药名称
- 甲氰·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大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2%
甲氰菊酯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柑桔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4.施药结束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杀虫谱广,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对作物安全。
1.对鱼、蚕、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4.本剂有中等毒,严防误食,使用时避免接触皮肤,如有沾染应立即用肥皂洗净。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鸟类保护区禁用,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7.养鱼稻田禁用,不得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9.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呼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应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