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PD20090398
- 登记证号
- PD20090398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50-8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化高峰期至二龄幼虫高峰期,对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 3、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击倒力强,杀虫速度快,对甘蓝菜青虫防治效果较好。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3、本品对黄瓜、菜豆、甜菜、高梁、玉米比较敏感,对蜜蜂、蚕、鱼毒性较高,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一般本品易发生有机磷类农药中毒,可用阿托品。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