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PD20090388
- 登记证号
- PD20090388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叶蝉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80-21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于害虫盛发期,每亩用制剂量,兑水40公斤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药。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南方14天,北方25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速灭威属于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本品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 3、某些水稻品种如农1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蘖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下雨前不宜施药。 4、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用药,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品,施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的皮肤。 5、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乏力、呕吐、多汗、流涎、视力模糊、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贮藏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场所,并加锁保存。 2.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热源或火源。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