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0377
- 登记证号
- PD20090377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商洛市商州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省商州市农药厂。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 | 喷雾 |
1,在菜青虫2-3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时均匀周到。 2,施药时间最好为傍晚。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经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r-氨基丁酸,从而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防治。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蜜蜂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施药时穿戴防护衣物,施药后脱掉被污染的衣物,及时漱口,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