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0373
- 登记证号
- PD20090373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博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玉米螟 | 300-400克/亩 | 喇叭口撒施 |
1、防治玉米螟用本品于心叶期施入喇叭口。 2、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施用最好在傍晚和夜间。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有一定的薰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防治玉米螟有较好效果。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2、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对辛硫磷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粒撒落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不可在施药期间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流涎、腹痛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引吐。有中毒症状者应立即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类药物。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避光、干燥处,远离牲畜、水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