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三环唑PD20090322
- 登记证号
- PD20090322
- 农药名称
- 异稻·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13.3%
三环唑6.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为稻瘟病病发前或发病初期施药一次,按每亩用药量兑水50—80千克均匀透彻喷雾。 2.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是防治稻瘟病的内吸性较强的保护型杀菌剂,对防治水稻稻瘟病有很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棉花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棉花上。 3.本品对鱼类有毒,施过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鱼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使用本品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造作规程。本品可通过食道、皮肤引起中毒。中毒症状为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如发生误服或急性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抢救,进行催吐、洗胃,注射阿托品和服用解磷定,并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