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菌清PD20090295
- 登记证号
- PD20090295
- 农药名称
- 百菌清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烟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百菌清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霜霉病 | 170-270克/亩 | 点燃放烟 |
最佳施药时期:病菌侵染初期用药。间隔4-7天用药一次,可连续使用4次。
本剂是以百菌清原粉为原料,加入氧化剂、成烟剂、燃料、稳定剂等原料混合而成的烟雾杀菌剂。主要用于保护地黄瓜霜霉病的防治。
1.本烟剂只限于在保护地内密封条件较好的条件下使用。 2.该药在鱼类养殖水体、蚕室内及附近使用,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 3.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并注意对蜜蜂和鸟类的影响。 4.废弃包装不得乱扔,应集中销毁,残剩药液应加碱后深埋。 5.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天,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6.施药时工作人员须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手套,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食,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7.施药后,大棚内应设立警告标志,人畜不得进入。完全通风换气后方可进入。
如吸入中毒,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严重者可进行人工呼吸或吸氧。对过敏反应者可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 如误食,不要进行催吐,如患者自然呕吐,要保持空气新鲜。如发生过敏后,可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用完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