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异丙威PD20090288
- 登记证号
- PD20090288
- 农药名称
- 吡虫·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24%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5%
异丙威2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40-50克/亩 | 喷雾 |
1 施药适期:应在稻飞虱若虫孵化高峰期施药。 2 施药方法:每亩兑水40~50千克,对准标靶均匀喷雾。 3 本品虽然持效期较长,但对于虫害发生较严重的田块宜在施药后5~7天再进行一次用药(尤其水稻灰飞虱引起的水稻条纹叶枯病)。 4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要使用敌稗除草,以免降低药效。
本品由吡虫啉、异丙威混配而成。吡虫啉是一种高效内吸性广谱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长,对刺吸式口器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异丙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是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剂。两者混配对防治对象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1 每季水稻可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 天。 2 本品对薯类作物敏感,使用时不要喷雾在此类作物上。 3 本品对蜜蜂高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在施药后数天内都不能进入施药区放蜂。 4 本品对家蚕高毒,应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用药。 5 本品对鸟有毒,在鸟类自然保护区及邻近地区严禁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 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8 养鱼稻田慎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症状:头昏、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一小时即表现出来。 眼睛: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 皮肤: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 误服: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治疗。催吐,用1% 碳酸氢钠溶液或200 毫克/千克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并导泻。 解毒剂: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5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