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90269
- 登记证号
- PD20090269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20-30克/亩 | 毒土法 |
| 水稻田 | 莎草 | 20-30克/亩 | 毒土法 |
用于水稻田,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萌发期施药,每亩按推荐用量拌细土或细沙15-20千克均匀撒施一次。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施药7天内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施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上。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可有效防除莎草科杂草及一年生阔叶杂草,包括鸭舌草、牛毛毡、泽泻、 节节菜、四叶萍、水莎草等。对稗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对水稻生长安全。
1.本品在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为高活性除草剂,处理时,一定要注意风速,以防飘洒到周边环境的阔叶作物,产生药害现象。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3.本品不可与其它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剂活性高,用药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要及时洗澡,更换衣服。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的刺痛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则应引吐,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