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三环唑PD20090268
- 登记证号
- PD20090268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5%
硫磺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13-200克/亩 | 喷雾 |
宜在秧苗3-4叶期或移栽前5天施药,叶瘟,也在有急性病斑出现或有发病中时(株发病率3-7%)施药;穗颈瘟及穗瘟,一般在水稻破口期即田间出现稻穗时施药,但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兑水均匀喷施。
本品为三环唑和硫磺复配制剂,是一种具有内吸和保护性的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植物各部位,杀死植株表面及已侵入作物体内的病菌,并在作物表面形成防护层,阻止外界病菌的侵入。用于防止水稻稻瘟病。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要穿防护衣服,防治污染手、脸和皮肤。如污染应及时清洗。操作时不要吸烟、喝水和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手、脸和裸露部位。 3、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及碱性物质混用。 4、施药后各种工具要及时清洗,不得污染水源和池塘,包装物要妥善处理。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对皮肤、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如沾染药剂,立即用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必要时就医。 2、如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87779905。
1、药剂应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和日用品一起运输和贮存。 2、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