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90238
- 登记证号
- PD20090238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5%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小麦 | 蚜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施药量施用。 3.辛硫磷易分解,宜在傍晚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避免在烈日、大风天气下施药。 4.甘蓝、萝卜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油菜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以上作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是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击倒力较强。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 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先按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解毒,再按菊酯类农药中毒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