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PD20090230
- 登记证号
- PD20090230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30%
福美双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1. 建议在轮纹病发病前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苯并咪唑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复配制剂,具有内吸预防、保护和治疗作用,杀菌谱广,在作物体内可转化为多菌灵,主要干扰病菌菌丝形成,影响病菌细胞分裂,使细胞壁中毒,孢子萌发长出的芽管畸形,从而防治病菌。
1. 本品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铜制剂、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混配,或前后紧接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