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PD20090226
- 登记证号
- PD20090226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杨凌翔林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30%
福美双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在病发前或病发初期,按制剂用量兑水均匀喷雾。可视病害发生情况,每隔7-8天喷药1次,最多可连续喷药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由福美双原药与甲基硫菌灵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保护作用,对防治苹果轮纹病效果较好。
1、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影响,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药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头昏、头痛、呕吐、呼吸困难、昏迷、踌躇、循环衰竭等。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