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炔螨特PD20090199
- 登记证号
- PD20090199
- 农药名称
- 阿维·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8
- 批准日期
- 56%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炔螨特55.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1.于柑橘树红蜘蛛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红蜘蛛发生情况而定。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4.在高温、高湿条件下,本品对25厘米以下的瓜、豆、棉苗等和柑桔新梢嫩叶等易产生药害,不要随意提高浓度,避免飘移药害。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炔螨特复配而成,具有持效性和速效性,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瓢虫等天敌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 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如果是炔螨特中毒,应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对症治疗,不要引吐。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